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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工作項目中,有一項是「改稿」,它可以稱為「潤稿」、「修稿」,和校稿不同,它的重點是擺在讓稿件的語意順暢、意思更清楚。

 

我不是中文系畢業的,對中文也沒有很深的研究,寫作的底子也沒有很好,可是,我是個編輯,既然「改稿」是工作的內容之一,我就必須執行,且執行到一定的水準,但是,有些工作真的沒有明確的「好」與「壞」,文字更是如此。

以下,是個例子:

 

(修改前原文)

梁思南,極為自戀、帥氣的第二宿舍長,具有超強行動力與領導能力,掌管宿舍裡的大小事,是第二宿舍的精神領袖,每年校慶帶領大家進行宿舍間的生死決鬥。

「女生跟他講話就有可能會懷孕」,從此一謠言可見梁思南「受歡迎」的程度,他堪稱是櫻開學院裡的花花公子第一名,像王子般的俊美外表加上溫柔體貼的態度,讓許多女孩子敗倒在他的風采下,而梁思南花心的程度讓泉一度以為他「男女不拘、生冷不忌」會對單純的瑞莃下手。

 

(修改後)

梁思南,極為自戀、帥氣的第二宿舍長,具有超強行動力與領導能力,掌管宿舍裡的大小事,是第二宿舍的精神領袖,每年校慶帶領大家進行宿舍間的生死決鬥,為宿舍爭取最大的榮譽。

梁思南最大的特色就是「多情」,當然,這是好聽的說法,正確的說法則是「花心」,在櫻開學院中有一句流傳極為廣泛的話可以為他的花心做最好的佐證,那就是──「女生跟他講話就有可能會懷孕」,由此可知他「受歡迎」的程度,以及他的「危險性」了。

他那王子般的俊美外表加上溫柔體貼的態度,往往令女孩子難以抗拒他的風采,堪稱是櫻開學院裡的花花公子第一名,也因為他出了名的花心,讓泉一度以為他會對單純的瑞莃下手而擔心不已。

 

經常,我陷在改稿的盲點裡──改了,真的有比較好嗎?

始終覺得,文字是很主觀的東西,每個人有每個人慣用的寫作筆法、習慣的用字遣辭方式,用「我的寫法」去取代「原作者的寫法」真的就沒有問題了嗎?假使第三個人來看我修改後的文字,是否也一樣會覺得怪或不順呢?

很久以前,曾經編輯過一位知名作家一系列的書,當第一本書稿進來,我當場傻眼,我試著一小段、一小段的去讀,卻怎麼也讀不順,於是,試著改幾個字、修個幾句,等一個小章節改完回頭一看,整篇紅字,我才驚覺,我竟然以我自己的筆法,依著作者的語氣,做了幾乎「重寫」的動作。

那份十多萬字的稿子,陪著我過完春節的假期,雖然事後那本書確實大賣,但我的疑問並沒有解除──那樣改,真的是對的嗎?

不過,之後校對,我再也沒有用過紅筆了,因為全篇紅字實在太可怕了。

會發現自己應該還是有問題,也是因為同一個作者。

後來,我因為離職,無法「整修」到該作者之後的書稿,在我看到非出自我手的該作者的下一本書時,我就知道問題在哪了。

我太龜毛,且太主觀。

原來,不用改這麼多,這位作者的東西還是可以出版,而且,情況也沒有想像的糟啊。問題真的在我自己。

從此,我陷入兩難,在改或不改之間。

 

前幾天,總編輯請我修改一份稿件,少少的十二頁而已,是一部偶像劇小說的簡介,裡面不外是人物的介紹、劇情的簡介、幕後的花絮……等,請我修的原因是製作單位覺得原來的文字不順。

又一個「不順」。

我開了檔,第一女主角的簡介文字出現在螢幕上,我從頭看了一、兩次,其實,不到不順的地步,頂多是接的地方稍作修飾就好了吧,我輕鬆的想著,沒想到著手開始修改以後,情況就變了。

比如,我改了一小段,本意是想讓它接下去可以順一點,卻因為這一小段的筆法不同於下一段,又得再小修下一段,就這樣,修著修著,就成了滿江紅(word裡的「追蹤修訂」設定是紅色的,我沒去改,因此是滿江紅),本來預計可以在下班前修改好的,自然成了不可能的任務,而且,一直到第二天凌晨四點,我還沒有修改完成,小小的休息了片刻,八點鐘,我又再開始修改,一直改到早上十點半才終於結束。

前後共花了近一天的時間,二十四個小時。

同樣的,在改完以後,我還是在想,這樣改,真的有比較好嗎?

當然,沒有答案,唯一可以替代答案的,大概就是製作單位沒再退回的這個舉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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